咸宁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介

咸宁师专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9年10月15日,现更名为咸宁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语委”)。

机构成员:

校语委主任 由负责教学的副院长兼任;
  副主任 由教务处长、中文系副主任、语委办主任兼任。

语委办成员为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语委下设办公室,语委办的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语委和省语委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2. 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
3. 推动文字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4. 负责全校师生的普通话和三笔字的教学与考核工作。
5. 使其达到教学大纲与文件规定的要求。
6. 监督和检查全校师生使用普通话和写规范汉字的情况。
7. 纠正一些不规范用语和用字。
8. 净化和提高校园语言文字环境, 使其达到规范和标准。
9. 办并协助指导全校性的和对外的与语言文字方面有关的竞赛活动。
10. 推动和推广语言文字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咸宁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为咸宁学院从事普通话培训及测试的专门机构,负责全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和管理,接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

测试工作站机构成员待定。

>>>返回<<<
<